製作筆記是準備國考的方法之一。但是,如果沒有先搞清楚作筆記的目的及效益為何,恐怕花了大把時間製作,最後反而是在浪費時間。以下我將分享我在國考中,製作筆記曾經犯的4大錯誤,幫助讀者少走點彎路。

1.抄書
考生在製作筆記上,最常犯的錯誤往往是抄書。
筆記的目的應該是為了快速記憶爭點、濃縮內容,方便到備考後期可以迅速閱覽而強化記憶,並不是為了將教科書上的內容一字不漏地移動到筆記本中。如果在讀書之際,看到某個學說、判決,就立刻將要旨抄寫在筆記中,卻不思考此項見解在本章節的重要性,在試卷上是無法派上用場的。這就好像我們學習英文,如果只抄寫「APPLE、蘋果」,卻沒有思考適用的情境,將與外國人難以溝通。
要避免這個問題,最好先將該科目的參考書,快速地讀過一遍,大致掌握該科目的體系及可能的考點,再來考慮如何在筆記上「分辨重要與次重要的考點」。以市面上發行的刑法分則參考書為例,大部分都是從第一章侵害生命法益之罪,到最後一章妨害電腦使用罪章,各章節都會有相對應的爭點,各爭點間也會有重要性之分。就殺人罪章,最常見的討論就是「人的始點為何」,有「獨立呼吸說」、「全部露出說」等。
但這個討論在考題上要如何運用呢?舉例而言:
甲與乙素有糾紛,某日持刀刺殺乙後逃離現場,但乙隨即被好心路人送醫,但在送醫途中,卻因救護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而殞命。試問甲該當何罪?
顯然如果你在這個考題,還要再開討論乙是否為「人」,從而羅列「獨立呼吸說」、「全部露出說」,不僅是在佔用你解題的時間,閱卷老師看了恐怕也會搖頭。但反過來,如果考題是這樣呈現:
甲懷有身孕,但扶養不起,計畫於妊娠結束後了結乙之性命。於嬰兒乙出生後,甲誤以為乙並無呼吸,便將乙投入江中,誰知乙仍存活,卻因遭投入江中而溺斃。
這個時候,討論乙是否為「人」,雖然仍僅為次要的爭點,但討論實益就比前一題來得高。
所以說,如果看到爭點就抄寫進筆記,未能區分輕重及如何運用,就只是在浪費寶貴的備考時間。
2.將筆記做在教科書上
這個是我以前大學時常犯的錯誤。
在教科書或參考書的頁面上,將某個段落用紅筆劃線,劃線後再拉個箭頭到空白處,在二分支圖寫上「肯定說:實務認為應擴大適用範圍」、「否定說:學說批評擴大適用範圍會造成損害」,然而就心滿意足地把書頁闔上,翻到下一頁繼續「製作」筆記。
但這樣根本就與製作筆記的目的背道而馳,筆記的目的在於濃縮內容,幫助你在考試鐘響前可以趕快拿出來複習,如果將筆記內容做在教科書上,不僅導致你必須攜帶厚達600頁以上的教科書進入考場,也由於各爭點過於分散,必須各種翻頁才能複習,如此作筆記方式,根本就是徒勞。
3.筆記過於精美
筆記製作精美未嘗不是壞事,但是如果過於精美,恐怕就會壓縮到讀書及解題的時間。
曾經就有看過一位同學,他的筆記上有紅、橙、綠、藍、紫、黑六種顏色,不僅如此,還有各式尺寸的便利貼黏貼在筆記上。我問他:「區分這些顏色的實益在哪?」他回答說:「紅色代表必考重點、橙色代表學說見解、綠色代表實務判決、藍色則是…」。果不其然,那名同學當年名落孫山,直到重新改變製作筆記的方法才獲得好成績。

這就是所謂的「斯特魯普效應」,在筆記上使用不正確的代表色,有可能構成對文意的干擾,更何況若顏色使用過多,缺點將更加明顯。因此建議筆記的製作,使用「黑+紅」或「藍+紅」即可。
此外,除非是非常重要的學說或實務見解,考卷上一定會引用的等級(例如:憲法之於釋字第443號解釋),我才會額外使用便條紙黏貼,否則如果每頁都額外貼上2至3張便利貼,難免會造成閱讀動線的困難。
4.筆記抄完就晾在一邊
相信大家應該都有聽過「艾賓豪斯遺忘曲線」,這個理論告訴我們,當我們學習了一定數量的新知識,20分鐘後,58%被記住。1小時後,44%被記住。1天後,只剩下26%被記住。所以必須反覆複習加深印象,使得這些應試準備能夠從你的「短期記憶區」刻劃至「長期記憶區」。

所以,筆記最好是該科目至少讀過1遍再開始做,一方面是壓縮時間來敦促自己不要抄書或製作過於精美,二方面是因為如果太早期開始做,晚期要開始複習時,中間會相隔太久,不利於長期記憶;反之如果已經讀過第1遍,製作筆記的當下就變成了第2次的複習,製作完成後閱讀筆記就變成第3次複習,如此一來便有了加深記憶的正向循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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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之,製作筆記的目的並不是要讓自己感覺良好,而是幫助自己在未來應考時能充實記憶。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讀者了解一些做筆記的謬誤,我們下篇文章再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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